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
The Constitution &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(Ⅰ) 
開課學期
105-1 
授課對象
國際關係組  
授課教師
蔡季廷 
課號
PS1031 
課程識別碼
302 2441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社科403 
備註
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
外系人數限制:1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PS1031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是政治系一年級全學年之必修課程。主要授課目的是希望讓修習同學,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則、憲法解釋方法、與大法官實務有初步的認識。在未來一年的課程上設計上,第一學期將以憲法結構、憲法基本理論、權力分立及制衡、與政府組織為主要授課方向。第二學期則以人民基本權為授課核心。
按「憲法」是規範國家權力行使、保障人民基本權、以及凝聚公民認同的基本法規範。從美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以後,有關憲法的基本規範理念,於世界各國開始逐漸傳播。換言之,除了憲法的形式外,更重視立憲主義的實質價值。本課程的學習目標,即希望修課同學對於立憲主義的精神,不僅有初步的認識,更期待培養修課同學能真正擁抱與認同憲法的基本價值,養成討論公共事務的基本公民素養。
具體而言,由於本學期課程以憲法的基本理論與政府結構為核心,因此,權力分立與制衡理論的基本學說(尤其是:形式論、功能論)、中央政府體制的類型(尤其是:總統制、內閣制、雙首長制的比較觀察)、與立憲主義的核心內容(尤其是:司法審查正當性、司法審查密度)等,將會是上課的主要重點。
 

課程目標
了解本國憲法之精神及政府制度 
課程要求
1. 本課程將舉行一次期中考,與一次期末考。請各位修課同學務必參與考試,無故未參加考試者,將以零分計。此外,期中與期末考成績,將各佔學期總成績的40 %與45%。授課教師有權力視考試情況,調整分數。
2. 本課程另外15%的成績,將視分組討論的表現而定。請同學以四到五人為一組,針對投影片上的案例在課堂中進行討論並回答。雖然授課教師不會針對個別同學點名計算出席率,但主動發言的組別,此20%的成績表現絕對比沒有發言的組別高。若無組別舉手發言,授課教師會抽點組別發言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張君勱,《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》,台灣商務出版。
荊知仁,《中國立憲史》,聯經出版。
胡春惠,《民國憲政運動》,正中出版。
法治斌、董保城,《中華民國憲法》,元照出版。
陳新民,《中華民國憲法釋論》,作者自刊。
李惠宗,《憲法要義》,元照出版。
林子儀等四人合著,《憲法─權力分立》,學林出版。
李念祖,《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》,三民出版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4  課程簡介、行政事務、緒論 
第2週
9/21  緒論 
第3週
9/28  颱風假 
第4週
10/05  請假 
第5週
10/12  中華民國憲法簡史;憲政主義及其基本原則 
第6週
10/19  憲政主義及其基本原則(續) 
第7週
10/26  憲政主義及其基本原則(續);中央政府體制理論 
第8週
11/02  中央政府體制理論(續);權力分立與制衡理論;行政與立法關係(一) 
第9週
11/09  行政與立法關係(一)(續) 
第10週
11/16  期中考;課本閱讀範圍 
第11週
11/23  行政與立法關係(二) 
第12週
11/30  行政與立法關係(二)(續);行政與立法關係(三) 
第13週
12/07  行政/立法與司法審判關係 
第14週
12/14 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(一) 
第15週
12/21 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(一)(續) 
第16週
12/28 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(二) 
第17週
1/04  依據台大新上課辦法指定為本課堂之溫書假 
第18週
1/11  期末考;期末考課本研讀範圍